作者:汪庆华,js金沙3983总站教授。
文章摘要: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是我国经济制度的重要基础,它的目的是实现经济民主和社会公平。实践中这一所有制下的所有权安排产生了很多现实的困难,具体表现为:国家所有者的虚置、集体所有者的缺位以及普遍存在的国有化冲动。文章从自然资源国家所有的宪法基础入手,厘清了自然资源国家所有的规范体系,建议以法律保留原则统合自然资源立法,改变以地方立法或者行政法规扩大国有化的影响。文章对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自然资源物权化倾向予以反思,主张以生态文明的视角重新构建自然所有权,回归自然资源国家所有的本意。
关键词:自然资源 国家所有 法律保留 生态文明
来源:《中国法律评论》2015年第3期。
获奖:js金沙3983总站2015年度优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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