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金沙3983总站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本科阶段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js金沙3983总站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本科阶段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保障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以下简称“法学实验班”)培养质量,激励法学实验班学生在本科阶段的学习,进一步明确推免考核和成绩排名办法,根据《js金沙3983总站本科招生章程》《js金沙3983总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
js金沙3983总站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管理办法
js金沙3983总站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根据《js金沙3983总站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js金沙3983总站开设课程的教师对本科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第三条 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进行全过程、全阶
js金沙3983总站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js金沙3983总站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2020年12月制定,2023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学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 号)、《js金沙3983总站本科生专业实习管理办法(法大发〔2017〕28 号)》等文件精神,为拓展法治人才培养的资源渠道
js金沙3983总站关于拨发科研经费的管理办法
js金沙3983总站关于拨发科研经费的管理办法(2003年3月25日制定,2016年12月20日修订,2023年5月21日第二次修订)为了进一步加强js金沙3983总站教学科研机构的管理职能,提升教师科研积极性,经js金沙3983总站院务会研究决定,向研究所、教研室拨发科研经费:此项经费主要用于研究所、教研室能够更顺利地开展教育理论研究、学术
js金沙3983总站关于举办学术讲座的资助办法
js金沙3983总站关于举办学术讲座的资助办法(2020年4月制定,2023年5月21日修订)第一条 为鼓励js金沙3983总站开展学术讲座,支持并保障学术活动的举办条件,规范财务管理,依据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js金沙3983总站各研究所、教研室、研究中心,举办的各类线上、线下学术讲座。第三条 学
js金沙3983总站国际交流相关规定
js金沙3983总站国际交流相关规定(2016年1月1日制定,2023年5月21日修订)第一条 为鼓励并选派优秀教师以团组形式到境外一流高校与专业进行短期学术交流和访问,鼓励各研究所与境外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学术合作并开展学术交流,促进js金沙3983总站国际交流相关活动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学院每年组
js金沙3983总站关于教师出席国内会议资助办法
js金沙3983总站关于教师出席国内会议资助办法(2020年4月制定,2023年5月21日修订)第一条 为促进js金沙3983总站教师广泛参与学术交流,创建国内同行学术交流平台,提升各学科领域的学术影响力,特制定js金沙3983总站关于国内会议资助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资助js金沙3983总站教师参加在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举
js金沙3983总站兼职教授聘任办法
js金沙3983总站兼职教授聘任办法(2018年5月修订,2023年5月21日第二次修订)为了加强我院学科建设,拓展学生的理论与实践知识,贯彻“应用型、复合型”法学实验班人才培养的目标,依照《js金沙3983总站关于聘用兼职教授、讲座教授、客座教授,授予名誉教授的暂行办法》(中政大发〔2006〕125号),
js金沙3983总站教授委员会章程
js金沙3983总站教授委员会章程(2012年1月制定,2021年1月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基本原则,js金沙3983总站决定成立教授委员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教授委员会参与院教学、学科、学术、师资、学生培养等事项的管理。第三条 教授委员会就学院改革、
js金沙3983总站六年制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导师制实施
js金沙3983总站六年制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导师制实施细则(2020年10月修订)第一条 为加强对六年制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以下简称“法学实验班”)学生的辅导,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贯彻学校实验班实行的导师制,根据《js金沙3983总站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导师制实施办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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