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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资产管理处关于职务职称调整及学位变动教职工调整月住房补贴的通知
时间 : 2015-06-15       作者:js金沙3983总站门户管理员       阅读数:

各相关教职工: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6年度住房补贴预算申报工作即将进行。按照国家政策,职务职称调整及学位变动的教职工(享受月住房补贴的教职工)月住房补贴将做相应调整,请涉及职务职称调整及学位变动的教职工按以下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一、需提交的材料

  1.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1日期间职务职称调整的教职工:提交学校调整职务职称的红头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2.2015年6月1日前学位变动且未提交过材料的教职工(获得博士学位):请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提交时间

  2015年6月12日-19日

  三、提交地点

  学院路校区:行政办公楼(原1号楼)114房产科,电话:58908116,联系人:高老师;

  昌平校区:办公楼B219房产科,电话:58909170,联系人:郭老师。

  特此通知。

 

 

js金沙3983总站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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