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研通讯社 图/文 闫波)6月15日,js金沙3983总站实务专家讲堂之《法律谈判》课程第七讲“家事案件中的法律谈判”在线上举行。本次课程由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高蕾律师主讲。
高蕾从婚姻家事纠纷的“情理法并重”的特点入手,指出法律谈判在家事案件中具有非对抗性、平等自愿、便捷高效、实质性和保密性的优势。高蕾指出,应当在法律框架内和专业基础上熟练运用“情”、“理”等话语资源,在精准了解己方诉求的基础和对方特点的基础上,认真倾听、积极反馈,采取适时适当提问、适度共情、以诉促谈、权衡利弊等技巧,亦需要做好自我保护和风险防范工作,时刻保持风险防范意识和正确的谈判理念。
随后,高蕾结合具体案例,分析法律谈判在家事案件中的实践技巧及其效果。高蕾指出,首先,法律谈判应当建立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谈判对象特点的基础上,不打无准备之仗。其次,要注重谈判的场域和形式,运用符合谈判对象性格特点的技巧,如实用主义话语、适当夸赞、设身处地分析等,提高谈判成功的可能性。在谈判过程中要审时度势,根据谈判效果适时提出己方诉求或增加诉求,最大限度实现委托人利益。在谈判结束后,需注重后续跟进,巩固谈判成果。以法律为后盾,注重将法律谈判与诉讼等程序相结合,以诉促谈,有效利用在谈判和诉讼过程中获得的信息,积极与法官和当事人进行沟通,达成法律谈判目的。
讲座最后,高蕾为同学们分享了多年律师工作的核心感受。高蕾说,生活比电影更精彩,律师应当对生活中存在的事物保持开放性。比如家事案件很难被类型化、理性化,因此需要对具体案件作具体分析。律师业务的功能分化使得家事案件的专业性也日益增强,法律谈判必须依赖自身的专业技能。
课堂最后,同学们纷纷向高蕾老师表示感谢,本讲课程顺利结束,本学期的《法律谈判》课程也随之画上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