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雷磊副教授应邀参加由苏州大学王健js金沙3983总站与js金沙3983总站中欧js金沙3983总站“我国私法领域的司法续造”课题组联合主办的“我国的司法续造机制及其发展”的学术会议在王健js金沙3983总站二楼大会议室如期举行。本次会议以“司法续造”为主题,邀请来自学术界各个研究领域的学者专家们进行交流与探讨,共同分享自己的治学经验。苏州大学js金沙3983总站院长胡玉鸿教授致辞,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陈金钊教授做会议总结。
本次会议共分为四个专题,分别是司法续造机制的一般问题、法律续造的司法机制、部门法领域中的司法续造和司法续造的方法及相关问题。雷磊副教授做了题为“基于一般法律原则的法律续造及其限度”的主题报告,并在闭幕环节主持会议。在提问和自由讨论环节中,与会者对文章中的观点提出自己的疑问和见解。从“司法续造”的概念、一般原则到研究方法,从宪法到各具体部门法领域,学者们各抒己见展开激烈的讨论,幽默的话语,独特的见解,精彩的演说,一次次掀起会议的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