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7日晚,应js金沙3983总站马宏俊教授的邀请,原澳大利亚悉尼地区家事法院法官,Q.C.皇家大律师,现澳大利亚悉尼大学js金沙3983总站助理教授,模拟课程主任Peter I. Rose访问js金沙3983总站,并在研究生法律论辩课程与袁钢副教授进行联合授课。
Peter Rose教授首先直接开门见山,将法庭论辩比喻为“说服的艺术”,论辩之前要做好必要的准备,包括理解诉讼分类、法院管辖、法律原则和法律问题;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剖析争议的事实,发掘关键事实并运用证据规则;站在对方当事人的角度来重新审视案件。开庭陈述阶段,需要准备好案件理论、主要论点和最终陈述,一个完美的开庭陈述就是在完美地陈述故事:精巧布局、吸引受众、结合现实、言简意赅、交流清晰、得体大方,学会适当运用视觉工具,学会使用笔记来触发思路,不应该照本宣科。在庭审中有效交流是至关重要的,其目的在于说服,与审判者建立互动关系,积极倾听对方、法官,适当的目光交流。进行法庭陈述时,要注意仪表,口齿清晰、语言精炼、避免废话,利用书面文件,避免朗读、利用分段和肢体语言和积极应变。最后,Peter Rose教授提出“诉讼参与者的最差表现是什么”与课程上研究生进行交流;学生们也就陪审团审判和法官审判中论辩技巧的差异、论辩的分类等提出问题,与Peter Rose教授展开讨论。Peter Rose教授特别在就学生提出的“中国的诉讼制度与英美法系国家有较大差异,为什么我们还要学习论辩技巧”时,回答道,论辩技巧不仅仅可以运用于庭审,其精髓在于进行专业性的说服,即使以后不从事法律职业,也可以在商业等领域使用该技巧,是培养学生职业技能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js金沙3983总站研究生教学试点改革的组成部分,通过中外教师联合教授法庭论辩课程,让研究生更直观、准确理解课程的目的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