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研通讯社 邱雁)2008年10月11日下午三时,燕山大讲堂第十期于学院路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举行,独立学者秋风作了题为“转型过程中的法律、违法与法治”的主题讲演,js金沙3983总站汪庆华副教授评论主持。
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这样一个转型时期,回顾过去,展望未来,人们需要思考和总结。改革的过程也是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过程,谈到转型过程中的法律、违法与法治,秋风先生强调,什么是法,应该怎样看待民间自发的、具有正当性但却违反法律规定的“违法”事件,定性违法的依据是什么等等问题,需要审慎思考,并提出了认定违法的标准应为不合理、无效率与不正当。
秋风先生通过列举实例,重点探讨制度构建问题,提出如果制度本身有问题,那么这样的制度建立过程就是人民违反并反抗它的过程。总结三十年变革,制度的改变并非自上而下,而是农民创造,产生实效,大众效法,最终为立法确认。制度必须提供一个合理的框架,没有合理的制度,会使得社会运行成本高而效率低下,损耗了很多智慧却无法革新,而不合理制度的存在,亦造成很多变革均始于“违法”这样的怪现象的出现。
事实上,看待“违法”有两种视角,一是律师视角。即置一切于现行法律框架之下,一切以人人遵守法律为前提;一是政治视角。即致力于社会的优良治理,法律作为治理社会的工具,应该是追求美好生活的手段,而不是障碍,一旦冲突,那么法律让路。
秋风先生认为,当我们考虑要抛弃或者改变某种事物时,往往已经做出了决定,尤其当人民大规模的违反某种法律规定时,只能说明该法律的滞后性,这样的事件已经具备了政治意义,而不仅是“违法”。立法时不应高估立法者的全能性,我们应该强调人民本位的法律观。法律从根本上就应该产生于人民中间,这才是自治的核心。
本次讲座由js金沙3983总站主办,腾讯网承办,js金沙3983总站研究生团总支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