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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规之治暨党内法规人才培养双周讲坛第一讲——“作为法学新范畴的党内法规”成功举办
时间 : 2019-04-19       作者:       阅读数:

2019416日晚,js金沙3983总站党规之治暨党内法规人才培养双周讲坛第一讲于js金沙官网学院路校区科研楼A203教室成功举办。此次讲坛以“作为法学新范畴的党内法规”为主题,有幸邀请到了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王伟国副所长担任主讲人,js金沙3983总站副校长李树忠教授与js金沙3983总站院长焦洪昌教授担任与谈嘉宾,js金沙3983总站副院长薛小建教授担任主持人,js金沙3983总站与中国法学会多位老师与同学参加了讲坛。

讲坛分为主讲人发言、与谈嘉宾发言、总结发言三个环节。

 

在主讲人发言环节,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王伟国副所长首先从党内法规的词源及其演变出发,明确了党内法规提法的由来,同时基于对党内法规基本特征的分析,阐述了自身对于党内法规概念学理定义的认识。其次,王伟国副所长从正确认识党的领导与法治关系、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落实中国哲学社会科学新时代要求、培养造就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五个方面出发,充分论证党内法规为何应该成为中国法学新范畴之命题。进而,王伟国副所长深入思考了党内法规成为法学新范畴可能带来与传统法学理论观念和理论体系不适应、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需进一步厘清等现实问题。最后,王伟国副所长提出应尽快促进党内法规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话语体系、同步推动党内法规交叉学科乃至新兴学科的形成发展、积极投身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学理支撑和人才保障事业等多项具体措施,以回应党内法规作为法学新范畴的时代使命。在整个发言环节中,王伟国副所长将党内法规理论发展与实践经验充分结合,围绕“作为法学新范畴的党内法规”主题展开了充分论证,让同学们对于该问题的全貌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

在与谈环节,李树忠教授提出方法论是学科之间彼此区别的重要因素,由于党内法规所具有的规范性特征与法学存在高度的相似性,因此我们可以适用法学的方法论开展对党内法规的研究。同时,借鉴领域法学的概念,提出应以更加开阔的视野实现对于党内法规学科的建设与发展。焦洪昌教授提出方法论的确立对于开展党内法规相关问题的研究意义重大,同时从制度层面和实践层面分述了党内法规的重要价值。进而提出应充分重视党内法规已成为学科发展新增长点的现实发展趋势,积极支持js金沙官网党内法规学科建设与发展。

 

讲坛最后薛小建教授为此次讲坛做了总结发言向王伟国副所长的到来表示感谢,建议今后js金沙3983总站与中国法学会就党内法规的学科建设创造更多合作机会,为党内法规人才培养双周讲坛第一讲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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