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31日,“法治体系中的立法权配置”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京仪大酒店成功举行。本次会议由js金沙3983总站主办、js金沙3983总站“理论法学与公法学”创新团队承办。中国人民大学js金沙3983总站冯玉军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js金沙3983总站王锴教授、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陈秀海、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处长袁雪石、中国人民大学js金沙3983总站教授王旭、中国社科院大学政js金沙3983总站副教授柳建龙、中央民族大学js金沙3983总站副教授郑毅、河南师范大学js金沙3983总站副教授袁勇、js金沙3983总站雷磊教授等数十名来自科研院所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会议共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开幕式。雷磊教授首先以“法治体系中的立法权配置”为题进行主旨说明,并对js金沙3983总站理论法学与公法学创新团队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随后,冯玉军教授、陈秀海副主任和王锴教授分别以“当前立法学研究的主要问题”“浅析设区的市立法立项的理念标准”与“党内法规的法属性辨析”为题进行了主旨演讲。三位专家分别从主要研究方向、立法理念与党内法规的特殊性的角度,展现了立法权调适的诸种理论与实践面貌,也为进入“法治体系中的立法”这一论题的核心地带作了十分有益的先导性探索。
会议第二阶段的研讨主题是“立法权配置的理论构造”。本单元由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处长袁雪石主持,河南师范大学js金沙3983总站袁勇、西南政法大学行政js金沙3983总站谭清值、吉林大学js金沙3983总站邢斌文、首都师范大学政js金沙3983总站汪雄、山东理工大学js金沙3983总站副教授韩振文分别就“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准确对象探析”、“人大授权改革试点制度的公法重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实践与违宪的关系”、从《刑法》第20条第3款的适用范围反思刑法的立法价值“、“网约车地方立法过程中的利益衡量”等主题进行发言。随后,js金沙3983总站李松峰进行了评议。
8月31日下午,会议第三阶段围绕“地方立法权配置的理论与实践”展开讨论。本单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二处副处长王洪宇主持,大连海事大学js金沙3983总站杨晓楠、中央民族大学js金沙3983总站郑毅、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李少文、西南政法大学地方立法协同创新中心张琼分别就“地方性法规创新”、“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制定权实施”、“地方立法权扩容”、“重庆市地方性法规结构均衡”等问题发言。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js金沙3983总站副教授柳建龙评议。
会议第四阶段主要关注“立法权配置中的改革试验与组织建设”,由js金沙3983总站王银宏教授主持,中南大学js金沙3983总站黎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js金沙3983总站博士司楠楠、西南政法大学行政js金沙3983总站博士李昱辰、四川大学灾后重建与管理学院博士刘瑞一分别就“试验性立法”、“专门委员会的制度化建设”、“法律草案的合宪性审议”、“立法授权改革试验的制度化”分别发言。本单元由中国人民大学js金沙3983总站王旭教授评议。
会议最后一个阶段是闭幕式。闭幕式由js金沙3983总站赵一单主持,js金沙3983总站张力进行会议总结。张力老师认为,本次会议与会学者从央地关系、地方立法权扩容、立法机关专门委员会等方面进行了热烈讨论,提出了很多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对于这些问题,仍然需要学界的进一步研究和实践界的努力解决。最后,会议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