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对于建设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而言意义重大,因此,如何做好相关课程建设,并做到“以我为主,兼收并蓄”,结合我国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现实状况,有效借鉴域外相关优秀经验,是非常值得研讨的问题。js金沙3983总站法律职业伦理教研室着眼于上述问题,强调“师生共建”,分别于2019年10月22日、11月8日召开“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建设”和“域外法律职业伦理及其教育”学术研讨会。
出席“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建设”学术研讨会的有法律职业伦理教研室主任王进喜教授、副主任陈宜教授、程滔教授、刘晓兵教授、袁钢副教授、张陆庆副教授、苑宁宁讲师、张宏博士后,实践教学教研室赵志华副教授,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副主任刘坤轮副教授、王超奕讲师,以及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伦理方向若干研究生等人。
会议由王进喜教授主持,主要就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建设、尤其是《法律职业伦理》教材的编写情况进行了说明和研讨。目前,法律职业伦理已经列入了法学高等教育的十门必修课之一,因此编写一部高质量的法律职业伦理教材的需求和任务十分紧迫。与会教师就教材总则与分则的编写目的与编写规划等进行了充分讨论,确立了法律职业、法律职业伦理概述、委托人-律师关系规则、律师保密规制、律师利益冲突规则、律师服务收费与财物保管规则、律师争讼性业务规则、律师非争讼性业务规则、律师事务所内部关系及律师事务所职业行为规则、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与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关系规则、律师服务信息传播规则、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的职业伦理、律师对法律职业的职责、律师职业责任、法官职业伦理、检察官职业伦理、公证员职业伦理、仲裁员职业伦理、涉法公务员职业伦理,以及与法律职业活动相关的其他涉法专业人员职业伦理的教材编写体例,内容丰富,编排科学。
出席“域外法律职业伦理及其教育”学术研讨会的有法律职业伦理教研室教师、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伦理方向研一、研二全体学生。首先,袁钢副教授介绍美国跨州职业责任考试,即MPRE。袁钢副教授认为,MPRE的考试目的是衡量考生对律师职业行为相关既定标准的理解和掌握。目前的考试内容包括《职业行为示范规则》《司法行为示范负责》《律师法重述》中的规定及其在联邦和各州普遍适用的程序和证据规则。为了让同学们真切感受到这些内容,袁钢教授还发放若干真题来源书目给同学们传阅。此外,袁钢教授还详细汇总了我国法律职业伦理在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近些年的题量,对今后的进一步完善作出了展望。
随后,程滔教授为大家讲述了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从台湾的刑事诉讼讲到台湾的司考与律考,重点讲述了王金平“关说”柯建铭一案,深刻剖析其中所蕴涵的职业伦理冲突问题。程滔教授还结合了自己在东吴大学的访学经历,指出法律职业伦理在台湾司法考试中占有不小的比重,而在东吴大学,法律职业伦理课程是受到高度重视的本科生必修课。此外,程滔教授还向同学们推荐了不少关于法律职业伦理的专著和译著,并简要介绍所推荐书目的主旨,让同学们在选择阅读书目时更有针对性。最后,程滔教授用李念祖律师的一句话作结:当法学教育懂得以教授法律专业伦理为不可或缺的科目(必修科目)时,就表示法学教育是要以培养法律专业人才为主要目的,而不只是漫无目标地教授法律知识或是常识,培养社会通才而已。
王进喜教授、陈宜教授、董静姝讲师、张宏博士后等教师,针对袁钢老师和程滔老师的主题讲述各自作了精彩点评,各位参会学生也进行了踊跃发言,师生都认为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的实际,借鉴域外相关教育理论和实践经验,能够为我国法律职业行为规则立法、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完善作出宝贵启示。最后,陈宜教授做会议总结,高度赞扬了会议准备的充分性,并鼓励同学们培养自己的法律职业伦理意识,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人、出色的法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