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晚7时,第二期“法思大讲堂”——“热潮背后的冷思考——从逻辑的观点看《民法总则》”讲座活动在js金沙官网昌平校区刘皇发学术报告厅成功举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张继成老师,js金沙3983总站教授李永军老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研究室主任谢鸿飞老师与清华大学js金沙3983总站副教授汪洋老师,共同就《民法总则》中的有关问题为广大学子带来了一场丰厚的学术盛宴。
张继成老师首先与大家分享了他在学习民法总则时的心得体会,并指出,自己最关心语言学方面和逻辑方面的问题。他通过分析法律与语言和逻辑的相互关系,强调了法律的合规则性、准确性、简洁性、无矛盾性,并从逻辑连接词、限定范围、法律定义与规则、法律概念、名词解释等方面,通过列举具体法律条文并加以具体分析,详尽地阐发了《民法总则》中的有关规则。张老师的讲解深入浅出,赢得了同学们的热烈掌声。
李永军老师对张老师的观点作了进一步的补充。他指出,民法典首先是逻辑的,其次才是经验的,在真假判断之外还有善恶的判断。他认为,中国民法的逻辑有其现实因素:其一,民法制定中,学者作用有限;其二,民法典编纂自上而下,非社会自下而上需求之体现;其三,民法典是政治妥协的结果。
谢鸿飞老师指出,法律必须注重其形式逻辑,并将其形式逻辑与内在价值有机结合。同时,他也提出三个问题给同学们思考:中国民法逻辑体系性的问题,概念建构中非此即彼的问题以及立法的原则和例外问题。
最后发言的汪洋老师放眼古今中外,从法典编纂及定位等角度进行了深入探讨。汪老师指出了《民法总则》的多种功能,分析了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简约的原因,强调了实质论证的重要性和形式逻辑在审美方面的意义。他认为,一方面,民法自身的教化功能要求语言简约易懂。另一方面,有利于保证司法裁判及法教育学的充足空间。但是,他同样认为,实践中的实质性理由与论证也尤为重要。
荟百家精粹,以法为镜济当世;集群英论道,慎思且行话古今。作为“法思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思大讲堂”针对新时代的热点法学问题,不定期邀请法学理论或实务专家作为讲堂主讲,以及相关与谈人或评议人参与活动,旨在开拓广大学生的理论视野,培养现实关怀,提升问题意识和法律思维能力。通过本次活动,同学们不仅对《民法总则》有了新的理解与思考,更感受到了法律人的智慧与担当,体味到了法制化的任重与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