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js金沙3983总站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时间 : 2012-02-28       作者:信息录入员3       阅读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js金沙3983总站本科教学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推动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js金沙3983总站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特设立js金沙3983总站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js金沙3983总站教学指导委员会”)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js金沙3983总站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对js金沙3983总站教学工作进行指导、审议、评价、咨询的专门机构。
  第三条 js金沙3983总站教学指导委员会遵循科学、民主、客观、公正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 组 成


  第四条 js金沙3983总站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由js金沙3983总站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丰富教学经验与教学管理经验、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组成。
  第五条 js金沙3983总站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和委员若干名。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由js金沙3983总站院务会提名经js金沙3983总站全院教师大会选举产生,主任由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共同推举产出,副主任由主任指定。
  第六条 js金沙3983总站教学指导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委员可连聘连任。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因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本人可提出辞聘申请,也可由主任根据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教学指导委员会新任委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第三章 职 能


  第八条 js金沙3983总站教学指导委员会应根据国家、学校有关方针、政策和教育教学规律,及时了解和把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态势,充分发挥在学院教学工作中的指导、咨询和监督作用。
  第九条 js金沙3983总站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职能:
  (一) 审议js金沙3983总站中长期教学发展规划;
  (二) 研究、论证和审议js金沙3983总站专业设置与人才培养方案;
  (三) 提出js金沙3983总站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 研究、审议有关js金沙3983总站教学基本建设与教学管理的重要制度;
  (五) 研究、审议js金沙3983总站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及实践实习基地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工作;
  (六) 指导学院开展教学改革,包括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及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等;
  (七) 指导学院的教学质量保障工作;
  (八) 评价js金沙3983总站的教学工作;
  (九) 设立、评定本学院精品课程并向学校推荐js金沙3983总站的精品课程;
  (十) 评定院级教学荣誉称号和教学评优、教学奖项等;向学校推荐各类优秀教学奖及教学成果;
  (十一) 评审院级教学改革项目;
  (十二) 裁定有关教学责任事故、教学工作考核、评估中的争议;
  (十三) 应当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履行的其他职能。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十条 js金沙3983总站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会议方式开展教学指导工作。
  第十一条 js金沙3983总站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由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召集,并于会议前三天告知议题。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会议。
  第十二条 js金沙3983总站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须过半数委员出席始得举行。需要议决的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委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同意。表决结果当场宣布。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js金沙3983总站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js金沙3983总站教学科研办公室,设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一名,负责js金沙3983总站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js金沙3983总站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活动经费在js金沙3983总站年度预算中单列。
  第十五条 本章程修改权和解释权属js金沙3983总站教学指导委员会。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过并报js金沙3983总站备案。

js金沙3983总站教学指导委员会
200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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