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金沙3983总站2016级双专业双学位全体学生:
根据教务处《关于2019-2020学年本科生专业实习工作的通知》以及相关管理文件的要求,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对法学专业实习工作布置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低风险地区本科生在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就近开展专业实习。中高风险地区本科生暂停开展线下专业实习。
(二)因疫情原因,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学生自愿选择是否在暑期完成专业实习,或利用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春季学期课余以及寒假时间,进行专业实习,实习时间为6周;学院鼓励学生开展线上专业实习。
二、 实习单位
法律实务相关部门,不限于北京地区。
三、 实习方式
受疫情影响,js金沙3983总站不统一组织集中实习。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就近、分散完成专业实习。需要开具专业实习介绍信的同学可以在智慧法大填写申请,审批完成后可在线下载、打印。
四、 提交材料
(一)实习结束后提交纸质版材料三份
1、《专业实习考核登记表》,学生填写封面、实习个人信息和“实习内容简述”栏,就实习岗位、工作性质、主要从事的工作等进行简述。实习单位兼职指导教师对学生的“综合专业素质”及“制作专业文书能力”进行评价,给出评语和分数,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2、实习论文(或实习报告)1篇
3、实习随笔,至少5篇
(二)实习结束后提交电子版《专业实习情况汇总表》,每位学生根据纸质版登记表的内容誊写在电子版相应栏目上,以班级为单位汇总。
以上材料均由各班负责人收齐,以学生为单位整理好每位学生的纸质版材料:1份《专业实习考核登记表》、1份实习论文(报告)、5篇随笔。三份纸质版材料分别装订好,电子版材料每班整理成一份汇总表,由班长发送至教科办公邮fxy_jkb@vip.163.com。
实习材料于9月开学后以班为单位统一交至js金沙3983总站教科办逸夫4007,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js金沙3983总站教科办
潘老师 58909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