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0日下午,js金沙3983总站第七十三次学术沙龙在明法楼举办,副院长焦洪昌教授主持,行政法学研究所王天华教授主讲。
王老师首先梳理了“国家法人说”在德国的兴起过程,为在场各位老师呈现了这一学说的提出者阿尔布雷希特,奠基者格贝尔,发展者拉班德以及完成者耶利内克在这一领域的伟大贡献。期间,王老师还讲解了由公权论而划分出的国民四种地位,即被动、消极、积极、能动地位。同时,他还总结了机关论四大要点。
随后,王老师具体讲述了国家法人说在日本的传播与挫折,即日本的“天皇机关说”。他认为,从这一学说在日本的兴起到两次“天皇机关说”事件,国家情怀已与国家法人说被锻造成为一体。
接下来,王老师阐述了国家法人说衰落的原因及其存留的法学遗产。他认为,近代以来法秩序的转换、法理念的转变、法学方法的变化造成了国家法人说渐渐衰落。其中,德国对此学说的清算比日本更彻底。而这一学说的衰落却为后世留下了丰富的法学遗产,“国家法人”概念、人权体系、国家法人说的不渗透性、行政行为理论,凡此种种问题,均需要借助国家法人说的思想、内容进行解答。
在报告的最后,王天华老师提出了自己在这一课题的初步研究结论:“国家法人”作为一个以法秩序的统一性为目标的技术性概念,可为法学思考所用;是否将“国家法人”观念为一个是在的共同体或者机构,尚需讨论。此外,王天华还表达了自己在研究中的诸多缺憾。
自由讨论环节中,多位老师从自己的研究领域出发,就国家法学说在中国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国家法人说的起源、国家法人说的局限性等问题进行了不同维度的思考与探讨。期间不乏学者们思想的碰撞与交锋。
在此次“国家法人说的兴衰及其法学遗产”主题沙龙中,法学研究领域不同的老师们畅所欲言,既体现了“国家法人说”这一课题的可挖掘性,又体现了js金沙3983总站在学术研究上兼容并蓄、博采众长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