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3日下午,由js金沙3983总站主办、立法学教研室承办的“立法与国家治理论坛”第二讲在腾讯会议平台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的主题是“公共政策与地方立法”,主讲嘉宾是原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华东政法大学js金沙3983总站特聘教授刘平老师,主持人是js金沙3983总站立法学教研室赵雪纲老师,js金沙3983总站副院长薛小建教授、比较法学研究院副院长谢立斌教授、山东大学(威海)js金沙3983总站院长肖金明教授作为与谈人参与了本次讲座。
刘平教授首先分析了法学界尤其是立法学研究者研究公共政策的重要意义,认为将公共政策问题纳入法学理论中来思考,既是一个国际惯例,在中国又有着长久的历史渊源和深刻的现实需要。接着,刘平教授从法理上阐释了法律与公共政策的辩证关系,他认为,法律与公共政策虽然存在着一立一破的差异性,但两者又都应遵循立法的基本规律。如何让法律和公共政策在作用上形成互补、在形态上合理合法地相互转化,是立法学研究应该思考的重要问题。在梳理了新中国成立七十年来我国公共政策发展的脉络之后,刘平教授又从实证角度论述了公共政策在现有法律体系中的功能及其应有的定位,并阐述了在地方立法中运用公共政策应当处理好的五个方面的关系。
在与谈环节,薛小建教授指出,公共政策在中国的政治法律实践中始终占有优势地位,因此公共政策与立法的关系问题,始终是中国政治法律理论和实践当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在中国的立法过程当中,应该更加强调公共政策的优势地位,还是应对其作出一定限制并纳入合宪性审查范围,尤其是,怎样更好地处理党的政策与立法的关系以实现二者的有机统一,非常值得中国法学界的关注和思考。谢立斌教授从比较法的角度,阐述了公共政策在中国政治法律实践中的重要意义。我们应如何看待公共政策的地位?谢立斌教授认为,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最为理想的状态,还是要在法律的框架内来进行,因此我们应当从理论上论证、从实践上探索经验,努力将包括党的政策在内的公共政策纳入法治轨道。肖金明教授认为,应将重大决策纳入法治的轨道,不能简单地用法律替代政策,但是,从更高层次的国家治理角度而言,从中国法治建设的实际处境出发,我们始终应该重视公共政策在法治建设过程当中的重要作用,因此从良好的国家治理这个角度来思考政策与立法的关系,或许可为法学界带来新的启发。在线上参加本次论坛的其他老师和同学,也围绕讲座主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疑问,刘平教授也对各位与谈人和参与者的问题,一一作了清楚而富有条理的回应。
近百名听众全程参与了本次讲座。在大家的积极参与和互动下,本次讲座议题清晰明确,氛围融洽愉悦,学术讨论友好热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