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

“域外公法论坛”之“在家上学的合法性之辩”顺利举办
时间 : 2021-11-17       作者:       阅读数:

 

2021年11月16日19:00,由js金沙3983总站主办的“域外公法论坛”第三十四讲“在家上学的合法性之辩”在腾讯会议平台成功举办。校内外共计550余人在线参与这次论坛。

 

“域外公法论坛”系列讲座由js金沙3983总站主办。本期讲座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黄德启律师和js金沙3983总站周青风副教授主讲,由js金沙3983总站李松锋副教授主持。

 

黄德启律师结合自己承办的部分案件指出,在家上学引发了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与家长之间的“监护权纠纷”,有的家长遭到了政府或者政府机构的起诉。有的家长因为对孩子进行在家教育受到了行政处罚。甚至部分家长因在家上学问题被指控触犯非法经营罪。黄律师认为,义务教育不等于强迫教育,义务教育不等于学校教育。在家接受义务教育并不当然违法。家长依法享有为其未成年子女选择教育种类的权利和自由。

 

周青风老师指出,家庭教育(在家上学)是在家庭生活中,由家长(其中首先是父母)对其子女实施的教育。在欧美国家,家庭教育与国家的公立学校教育、社会办学的私立教育并行。并且有一套制度支持这一模式的教育。以美国为例,实施家庭教育的家庭必须到有关政府部门备案,提供家庭教育的计划表。目前,我国的“在家上学”无论从规模、管理方式、评价体系来看,大多数“在家上学”还算不上一种“办学”形式,也尚不能与西方某些国家的“家庭学校”等同,它还停留在一些家庭的探索与实践中,并没有较为一致的规范。“在家上学”目前尚未在我国法律与政策中有明确的定位,尚处于一种“放空”状态,同时正在接受在家上学的儿童的教育问题同样应该受到关注。

 

 

 

版权所有:js3983金沙总站(CHINA)线路检测中心-Official Website|学校邮箱:cupl@cupl.edu.cn | 网站备案 /许可证号:京ICP备05004635号-1 |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29 | 建设维护 :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